現已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疫苗生產流通管理規定》公告(2022第55號)有關規定,現將深圳賽諾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疫苗生產企業)向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產企業名稱 | 被委托企業名稱 | 委托范圍 | 委托配送有效期 | 委托配送 區域 |
深圳賽諾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北京盛世華人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中集冷云(北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由疫苗生產企業運輸至區域倉儲冷庫) 國藥集團醫藥物流有限公司(區域倉儲+區域配送) | 四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國藥準字S20233104) | 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四價流感病毒亞單位疫苗(國藥準字S20230029) | 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公示上述信息[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疫苗委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9號)]。
備注:疫苗生產企業應同時在企業網站公開上述信息。在疫苗銷售配送中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確保銷售的疫苗質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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