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浙法聯辦〔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2021年度省局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工作相關責任分解如下,請認真落實。
一、基本情況
《通知》將省局納入2021年度省政府部門績效考核評價范圍、且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單位,在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評中列A類單位??己嗽u價方式包括工作考評、成員單位考評、日??荚u三種,分別以80分、10分、10分計入總分??荚u結果按5分制折算成省政府績效考評依法行政指標得分,納入省政府部門績效考評總分。
二、考評內容
2021年度對省局考核共涉及9方面22個指標,結合省局工作實際,已細化成具體的任務清單,并明確工作進程要求和責任處室(單位)(詳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工作既是省政府部門績效考評的組成部分,也是省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各處室(單位)應高度重視,將年度考評工作作為法治政府建設成果的一次重要“體檢”,切實負起責任,對照分解下達的任務清單內容扎實開展工作,注重協調配合,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工作落實。
政策法規處應做好統籌協調,對照任務清單,按月跟蹤督辦,并適時督查,及時化解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定期通報晾曬工作推進和任務落實情況。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
評價工作責任分解表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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