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有關處室、直屬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網絡銷售化妝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違法化妝品行為,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開展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藥監妝〔2021〕47號)有關部署,決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繼續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辦法》正式實施為契機,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網絡銷售化妝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動《辦法》關于網絡銷售化妝品的各項規定有效落實,規范網絡銷售化妝品市場秩序,保障公眾用妝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清理整治未經注冊或者未備案的化妝品。對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化妝品注冊備案情況開展重點檢查,清理整治利用網絡銷售的未經注冊的特殊化妝品、未備案的普通化妝品、冒用他人化妝品注冊證的化妝品,以及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通知暫?;蛘咄V菇洜I的化妝品。
(二)清理整治標簽違法宣稱的化妝品。對電子商務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展示的化妝品產品標簽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實、準確且與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一致開展重點檢查,對標簽存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違法宣稱藥妝、干細胞、刷酸、醫學護膚品等的化妝品進行清理整治。
(三)清理整治存在質量安全風險的化妝品。對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和抽檢,清理整治利用網絡銷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化妝品、使用禁用原料生產的化妝品、超范圍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組分生產的化妝品等,重點關注兒童化妝品、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等。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推進:
(一)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階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部署專項行動,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明確檢查計劃和檢查要求,分解落實監管責任。要按照本次專項行動工作重點,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全面自查,對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一要加強對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規培訓,及時宣貫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的新規定、新要求,提高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法律意識、責任意識。二要督促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依法履行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自查設置化妝品質量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履行實名登記、建立管理制度、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等義務的情況。三要督促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化妝品開展集中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經營未經注冊或者備案的化妝品、經營藥品監管部門通知暫?;蛘咄V菇洜I的化妝品以及其他違反《條例》《辦法》規定的行為,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依法或者依據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及時制止,并報告平臺所在地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要求詳見附件1),同時將涉及省內的相關核查線索移交平臺內經營者實際經營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涉及省外的相關核查線索移交平臺內經營者實際經營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移交要求詳見附件2,聯絡員名單另發)。四要督促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全面、真實、準確披露與所經營的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相一致的化妝品標簽等信息,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等義務。
(二)專項檢查階段(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工作。一要針對本次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問題,對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自查整改階段發現的核查線索要追根溯源,對違法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和相關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二要強化對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其對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對違反《條例》《辦法》規定的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進行依法查處。三要利用技術手段開展網絡監測,通過數據檢索、大數據篩查等方式提高專項行動的針對性、靶向性,對網絡監測發現的違法線索進行依法查處。對于省局組織統一監測后交辦或各市監測發現轉送的網絡違法線索,要及時組織核查處置。四要根據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實際需要,結合2022年國家、省以及本級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對重點產品開展網絡抽樣檢驗。
(三)工作總結階段(2022年10月)。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填寫相關情況統計表,梳理存在的問題,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做法,按要求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熬€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是國家局和省局化妝品監管的重點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認真制定行動計劃,依職責全面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的監管力度,監督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落實管理責任,監督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對嚴重違法的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必要時約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通力協作,行刑銜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要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對專項行動發現的網絡銷售化妝品違法線索及時開展調查處理,嚴格按照《條例》《辦法》等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要嚴肅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發揮震懾作用。要發揮市場監管整體優勢,加強部門協作、系統協同,對涉及利用網絡虛假宣傳、發布違法廣告的,依法查處;對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依法列入異常名錄;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著眼長效,構建機制,大力營造良好氛圍。要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分析網絡經營化妝品存在問題及其原因,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同時,要加強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實際成效的宣傳,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輿情監測研判,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構建共治格局。
各地要及時對專項行動各階段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以市為單位,分別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3、6、9月底前報送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報告的違法行為制止情況及移交的核查線索匯總;2022年3月15日前報送自查整改階段工作總結和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自查整改階段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3);2022年10月15日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4)。
聯系人:省局化妝品監管處 王思思,聯系電話:0571-88903252。
附件:1.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違法行為制止報告表
2.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核查線索移交表
3.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自查階段情況統計表
4.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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