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局機關行政審批、備案、依申請信息公開等事項受理的輔助工作,指導省藥監局委托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受理的輔助工作。 (二)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機關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承擔全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數據資源的管理、開發應用、安全狀況分析研究及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信息和交易的監測與形勢分析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省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五)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評的輔助工作。 (六)承辦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宣傳與科普宣傳工作,負責新媒體建設與管理、輿情監測分析。 (七)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 (八)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服務工作。 (九)承擔局機關相關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十)完成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